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發(fā)掘地域特色,關注特殊群體,強化數(shù)字賦能,推動共建共享、面向基層、服務大眾,體現(xiàn)公共文化服務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條例》提出,加強公共設施資源整合,注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文化符號,推動在城市商圈、文化園區(qū)、公園綠地、居民集聚區(qū)等區(qū)域,打造公共文化新空間。加強紅色文化資源的普查、保護、利用和宣傳,深化革命史料和革命文物研究闡釋,支持開展紅色影視等紅色文化主題文藝作品創(chuàng)作及宣傳,培育紅色文化重點品牌,建好長汀、寧化長征國家文化公園,依托革命活動舊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組織開展公共文化活動,傳承弘揚紅色文化。
《條例》提出,鼓勵學校組織開展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進校園活動,組織學生參觀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紀念館等展館。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向公眾免費或者優(yōu)惠開放。公共文化設施開放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未成年人、學生、老年人、殘疾人、現(xiàn)(退)役軍人和消防救援人員等群體實行免費或者優(yōu)惠收費,并每月定期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鼓勵和支持公共文化設施錯時開放、延時開放。